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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机构全称: 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简称: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职能:

负责环境现场监管、应急管理、信访投诉和排污费征收等工作;承担重点源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督;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和其他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实施限期治理,挂牌督办和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指导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组织开展排污费稽查。负责环境信访投诉受理、调处、交办、督查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性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环境监察稽查,指导全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监督员队伍及环保网格化建设,牵头实施“智慧环保”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执行和验收;承担市环境应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并预测、预报、预警重、特大环境事件风险。


机构地址: 绍兴市胜利西路75号
联系方式: 0575-88055677
机构负责人: 徐捷成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
机构全称: 绍兴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机构简称: 市固废中心
机构职能:

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拟定本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经济政策文稿;贯彻执行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对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经营、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等行政许可中的审查;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行政代处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等环境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和处置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处理设施运行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的环保监督管理;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监测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因固体废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交流工作。


机构地址: 绍兴市树下王路38号
联系方式: 0575-89239528
机构负责人: 朱绍东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
机构全称: 绍兴市生态环境宣教与机排中心
机构简称: 市生态环境宣教与机排中心
机构职能:

制定全市环境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生态市建设和市局重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事宜,主管环境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网络舆情、民情在线监控,组织网络、媒体应对,负责环保宣传资料、刊物的编辑,管理环保局官方微博;承办“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相关纪念日的重大主题活动;承办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宣传教育任务等。组织指导全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活动。


机构地址: 绍兴市树下王路38号
联系方式: 0575-88365065
机构负责人: 沈慧惠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
机构全称: 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机构简称: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机构职能:

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承担辖区内水、气、土壤、生物、噪声与振动、电磁辐射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承担污染源监督监测、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预警监测、污染事故纠纷仲裁监测、社会服务性监测等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承担全市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工作;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定期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技术业务指导部门报送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排放状况等动态数据;对各区、县(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承担环境监测科研、环境状况调研和评价、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咨询及环保部门委托的其它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


机构地址: 绍兴市树下王路38号
联系方式: 0575-88096923
机构负责人: 邢波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