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大厅 > 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拟对绍兴滨海新区滨耀储能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区江滨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6-02-06 15:08
  • 信息来源:产业保障局
  • 浏览次数:
  • 分享: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滨海新区江滨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绍兴滨海新区汇通路与开元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绍兴滨海新区滨耀储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区汇通路与开元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建设1座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电站,并网电压为110kV。全站共10个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容量为5MW/10MWh。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周边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标准相关要求。

施工期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及固废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开挖场地的平整和植被恢复。

运行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线路周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0575-89290309

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