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立名年综合利用3万吨磨屑铁泥基本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6-02-09 09:44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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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立名年综合利用3万吨磨屑铁泥基本建设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11号 | 绍兴市立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采用离心、筛分、破碎、清洗压滤等工艺对含油磨屑、含废乳化液磨屑等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形成年综合收集处置利用3 万吨磨屑铁泥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废气产生;原料堆放区废气、离心废气、撕碎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检测废气、污泥贮存库废气收集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压滤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各股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项目工艺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地面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进入废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清洗工段,剩余部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送嵊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