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金科日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科日化年产1500吨聚乙烯亚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6-02-14 11:23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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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科日化年产1500吨聚乙烯亚胺生产线建设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5号 | 浙江金科日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空地,新建一幢合成车间、一个危废仓库及一个丙类仓库等建筑物,购置不锈钢反应釜、搪玻璃反应釜、离心机、流化床等生产设备,建设形成年产1500吨聚乙烯亚胺生产线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废气产生。聚合工序产生的含卤废气及二氯乙烷储罐废气经“树脂吸附”预处理后,与成盐脱水、精馏、中和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其他储罐废气一并接入“酸喷淋+碱喷淋”处理;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危废仓库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现有危废库废气接入现有已建一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处理。各股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项目废水利用企业现有一座处理能力为1500t/d的污水站,采用生化+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