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王点明生新材料年产1000吨碳纳米管产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6-02-06 15:51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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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王点明生新材料年产1000吨碳纳米管产品建设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浙江王点明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改造利用现有厂房,购置碳管除杂装置、流化床反应装置等设备,形成年产1000吨碳纳米管产品(100吨阵列碳纳米管(一代)、350吨高纯阵列碳纳米管(一代)、50吨高纯阵列碳纳米管(二代)、200吨FeCo系碳纳米管(一代)、250吨高纯FeCo系碳纳米管(一代)、50吨高纯FeCo系碳纳米管(二代))的生产能力。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年产500吨碳纳米管产品(50吨阵列碳纳管(一代)、175吨高纯阵列碳纳米管(一代)、25吨高纯阵列碳纳米管(二代)、100吨 FeCo系碳纳米管(一代)、125吨高纯FeCo系碳纳米管(一代)、25吨高纯FeCo系碳纳米管(二代)),二期年产500吨碳纳米管产品(50吨阵列碳纳管(一代)、175吨高纯阵列碳纳米管(一代)、25吨高纯阵列碳纳米管(二代)、100吨FeCo系碳纳米管(一代)、125吨高纯FeCo系碳纳米管(一代)、25吨高纯FeCo系碳纳米管(二代))。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废气产生。项目催化剂生产工段合成工序含氨废气一并采用“酸喷淋+碱喷淋”处理;催化剂生产工段高温干燥工序废气采用“还原吸收+碱喷淋”处理;碳管生成过程废气采用“TO焚烧炉”处理;高纯碳管清洗过程酸性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水喷淋”处理;闪蒸干燥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后与干燥粉尘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处理;碳管除杂、高纯碳管破碎过程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催化剂生产工段破碎、球磨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各股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项目催化剂制备过程工艺废水、催化剂废气喷淋废水、催化剂装置清洗废水等含氮废水先经生化脱氮处理,项目酸洗废水等含氟、含重废水经沉淀除氟、除重处理,预处理后废水及其他废水同现有项目废水一同进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