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市镜岭水库供水工程-宋六陵水厂连接线工程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柯桥县(区),柯桥区平水镇梅园村至越城区皋埠街道牌口村 | 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 | 绍兴市镜岭水库供水工程—宋六陵水厂连接线工程是宋六陵水厂生产配套的线性工程,建设内容为镜岭水库输水工程的宋六陵水厂分水口至宋六陵水厂预留接口的连接线工程,连接线分为隧洞段和埋管段,总长约5778米,采用重力流,工程隧洞长约5325米,埋管段长约453米,隧洞采用有压圆形结构,钢筋混凝土衬砌段衬后洞径为3.40米,钢内衬段内径为2.6米,埋管段钢管内径为2.6米。工程总投资32313.83万元。 | 建设单位在环评机构(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04日~2026年6月14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便道扬尘,以及砂石料加工厂、混凝土拌合站、临时堆土/渣场等场站扬尘)、隧道施工废气、污泥处理恶臭、食堂油烟、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的尾气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器械维护,洒水降尘,临时食堂配备油烟净化器,砂石料加工厂、混凝土拌合站配备脉冲除尘器,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正常运行工况下无废气产生。 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纳管排放,隧道施工废水、混凝土搅拌/养护废水、砂石料加工废水、基坑降水、施工器械清洗含油废水、清管废水等沉淀/隔油预处理后回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均经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罐车外运送污水处理厂,最终纳管排放。运营期正常运行工况下无废水产生,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不产生影响。 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临时工区、临时便道施工器械活动,以及隧道洞口爆破。施工区附近有零星居民分布,施工期噪声会对噪声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低噪声设备、洞口段静态爆破、设置围挡、局部加装隔声窗等相关措施,以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项目运营期输水涵洞全线采用重力流,不设泵站,无明显噪声源。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石方部分工程自用,剩余部分依法由属地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处置。隔油池废油、废机械用油、废机械用油包装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经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干化后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运营期间不产生固体废物。 生态: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间临时占地的影响,本项目临时用地(1-2#工区)局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中拌合站、砂石料加工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3#工区局部占用生态公益林,工程开工前依法取得主管部门许可,完工后及时依法进行恢复;2#工区里樵坞西南侧约75m处存在古樟树一棵,不位于施工范围内,不会对其造成影响;项目沿线无其他重要物种及重要生境分布;综合来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无永久占地,输水涵洞埋深较大,沿线无可溶岩分布,对地下水影响有限,运营期不会影响洞顶植被。 环境风险: 本项目无环境风险源。 文物保护: 本项目主线终点段局部、3-4#工区施工营地及施工便道位于宋六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环境协调区内,但不涉及建设控制地带及保护范围,目方案目前已取得属地文物部门意见,施工区域未发现文物遗存,建设中不开展不利于考古遗址保护的活动;本项目以隧洞形式穿越日铸岭古道,不直接接触,临近古道前后50m范围隧洞采取静态爆破施工,开工前应报请柯桥区人民政府批准。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不会对文物遗迹造成不利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9180219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绍兴市政务服务中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