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普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高端汽车零部件新建项目 | 上虞区小越街道新宅村 | 浙江普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新征用地21.7亩,新建1#厂房钢筋混凝土1幢四层约14688.36m2、新建2#厂房钢筋混凝土1幢四层约10165.22m2、宿舍楼钢筋混凝土1幢2920.12m2、门卫钢筋混凝土1幢1层55.8m2等,总建筑面积约为27829.5m2。购置车床、线切割等模具制造设备、海天注塑机、六轴机器人自动涂装生产线、总成件装配线等自动化生产线,形成年产300万套高端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项目评价范围内小越村、新宅村、冯柯山村等张贴环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7日(不少于10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声环境:生产设备选用噪声声功率级较低的先进的生产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正确的安装、设置减震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生产厂房的隔声、吸声处理,降低车间内混响。
大气环境:注塑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溶剂型漆涂装线废气、全自动Spindle涂装线废气、挂具除漆废气采用水旋塔+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水性漆涂装线废气采用水旋塔+喷淋塔+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水环境: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气浮+芬顿反应+絮凝沉淀+A2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送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送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绍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09、D10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