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元器件项目 | 绍兴市滨海新区马山街道海塘村 飞越炬芯产业园5#生产车间101室 | 绍兴云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绍兴市滨海新区马山街道海塘村飞越炬芯产业园5#生产车间101室闲置厂房,购置激光切割机、平磨机、铣磨机、超声波清洗机、等生产设备,采用大面磨平、激光切割、断料、铣磨、多线切割、精雕、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元器件的生产能力。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工艺废气,做好车间通风工作。 废水:大面磨平、铣磨等湿加工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纳管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土壤与地下水:厂区建好后做好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做好防渗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0575-89290309
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