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重新环评)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诸暨市 | 绍兴市柯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位于绍兴市柯桥区、诸暨市。工程于2022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工程主体基本完成、全线基本贯通,余部分路面工程、互通工程、附属工程尚未完成,预计2025年12月交工通车。2022年3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2〕5000047号”文准予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同年4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以“绍市环审[2022]12号”文批复工程环评文件;2024年12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4〕5000620号”文准予工程机电、交安设施施工图设计变更,主线设计速度为100km/h,局部路段标志速度为120km/h。因工程建设情况发生变化,环境不利影响加重,建设单位重新报审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工程起于杭绍台高速福全枢纽,接诸永高速姚江枢纽,终于诸暨二环快速路。工程主线全长约39.3km,其中柯桥段长约10.7km、诸暨段长约28.6km,同步建设漓渚互通连接线约6.3km店口互通连接线约2.4km。全线设枢纽互通立交2处、一般互通立交5处,共布设桥梁23座、隧道7座;沿线设收费站6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救援站1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1处。主线起点至姚江枢纽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长度约32.3km,路基宽度33.5m;姚江枢纽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长度约6.9km,路基宽度26.0m;其中,黄山畈隧道出口(YK10+380/ZK10+420)至大侣互通收费站(K35+500)标志速度增至120km/h,其余路段保持 100km/h。漓渚互通连接线和店口互通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5.5m,设计速度80km/h,标志速度降至60km/h。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水:施工期要求加强对各临时场站废水处理系统维护,确保施工期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运营期漓渚收费站以及梅里隧道救援站需建设“A/O+MBR+活性炭过滤”一体式污水处理后作为绿化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其他服务设施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就近接入污水管网;加强路面和桥面的清扫、设置相应桥面径流系统。 二、废气:要求落实施工期洒水、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工作。运营期落实沿线管理服务设施落实食堂油烟净化器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控制加油站油气无组织排放,做好沿线绿植的养护。 三、噪声:要求继续落实现状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全线落实SMA改性沥青路面,做好漓渚互通连接线和店口互通连接线限速措施,根据预测结果设置相关路段设置声屏障和隔声窗。同时加强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防噪措施。 四、固废:加强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运营期服务区产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充分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统一进行清运 五、生态: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及时对工程沿线的植被进行养护。加强工程管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对兰亭国家森林公园、浙江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诸暨黄尾密鲴鱼水产种质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带来破坏。 六、环境风险:落实事故应急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与周边各级管理部门环境风险联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