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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拟对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X射线固定式探伤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10-17 10:00
  • 信息来源:产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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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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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固定式探伤扩建项目

斗门街道世纪东街17号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斗门街道世纪东街17号特检院内南侧主楼地下一层,新增1间探伤铅房,配备2台定向探伤机,型号为 XXQ-3005(最大管电压300kV、最大管电流5mA)和V-RX(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5mA),均为Ⅱ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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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设计与建设,确保辐射工作场所实体屏蔽的辐射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管理信息畅通,及时查清和纠正影响防护与安全的问题。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

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在工作时须随身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仪。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17日至2025年10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0575-89290309

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