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 1.7 亿平方米高性能电子薄膜及光伏封装胶膜产业化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斗门街道三江东路22号 | 优盈新材料(浙江绍兴)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浙江向日葵聚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购置POE生产线、EVA生产线和高性能电子薄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实施年产1.7亿平方米高性能电子薄膜及光伏封装胶膜产业化项目。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挤出工序和密炼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高空排放。 废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产污水纳管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土壤与地下水:厂区建好后做好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做好防渗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0575-89290309
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