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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嵊新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8-05 08:47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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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嵊新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

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和三江街道,新昌县羽林街道和七星街道。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1)浦口~中宅、缸窑~雅致(双T阮庙)π入嵊新变110kV线路工程(含阮庙、中宅改接) 本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总长6.4km,其中四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km,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5.7km。 (2)礼泉~黄泽π入嵊新变11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新建线路路径总长3.63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3.6km,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03km。 (3)嵊新~礼泉改接高桂、天姥11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9km。 (4)浦口~嵊新、浦口~缸窑、雅致~新明(T谢幕)、浦口~中爱(T谢幕)110kV线路换接工程(含谢幕变双Tπ接) 本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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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1)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通道,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应选择临近现有道路的空地和荒地、劣地进行布置,减少对施工区域内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牵张场原有植被类型及地貌。

2)线路施工时,牵张场、临时物料堆场应设置在远离水体处,严禁向周边水体排放施工废水或倾倒垃圾,施工中应加强对含油设备(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

3)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以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4)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行收集处理。塔基开挖和电缆通道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地回填。

5)合理选择导线类型。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85日至20258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绍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09D10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