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摩路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万吨高性能润滑材料项目 | 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区 | 浙江摩路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在绍兴市滨海新区新征土地约52亩,新建车间、仓库、研发楼等 ,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选择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反应釜、冷却釜、调和釜、三辊研磨机、均质机等设备,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并采用DCS控制系统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形成年产3万吨高性能润滑材料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润滑油车间废气、 润滑脂车间研磨废气和灌装隔间采用“氧化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润滑脂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包括反应釜、调和釜等废气)采用 “水喷淋+碱喷淋(含次氯酸钠)+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氧化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各类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新建一套40t/d的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水环泵废水和研发化验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排入综合废水调节池采用“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终沉”工艺处理后达标纳管,送绍兴污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