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非遗健康食品产业化项目 |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2022〕G7(JB-08-1-01-06)地块) | 绍兴市崧厦传统食品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2022〕G7(JB-08-1-01-06)地块),利用自有厂房,淘汰原有设备,购置黄豆提升、浸泡、磨浆、过滤等设备,形成年产6000吨豆制品的生产规模。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落实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规范设置排气筒和标准化取样平台。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落实雨污分流要求,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粪便污水以及其他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一起纳管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噪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项目产生的豆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应收集后综合利用。 土壤与地下水:厂区建好后做好生产车间、固废间地面防渗防漏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0575-89290309
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