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吨3D打印产品项目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马海路13号的闲置厂房 | 浙江金宸三维打印公司 | 本项目租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马海路13号的闲置厂房,购置树脂3D打印机、金属3D打印机、喷砂机和筛分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00吨3D打印产品的生产能力。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光固化树脂、尼龙及塑胶等 3D 打印、光固化和设备清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整体负压抽风收集后高空达标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漆废气通过对密闭房间进行负压抽风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废水:落实雨污分流要求,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截污管网。项目喷漆废气的除漆雾水循环回用,定期更换后的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等)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土壤与地下水:厂区建好后做好分区防渗,喷漆房和危废仓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做好防渗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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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