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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2025年4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4-14 16:52
  • 信息来源:产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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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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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烯界热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石墨烯热界面材料和2000套高通量酷冷模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滨审〔2025〕3号

2025年4月14日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5414日至20254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关于浙江烯界热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石墨烯热界面材料和2000套高通量酷冷模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