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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康龙化成(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1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3-31 08:57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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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康龙化成(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1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项目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提升及配套区

康龙化成(绍兴)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3个车间、2个预留车间、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及总控室,同时对五车间进行技改。建构筑物总面积46600平方米,购置搪玻璃反应釜、流体反应器、卧式刮刀离心机、单锥干燥机、三合一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1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的生产能力。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1、车间预处理系统:酸性废气预处理采用“冷凝(5℃乙二醇+-20℃乙二醇)+碱喷淋+水喷淋”,中性/碱性废气预处理采用“冷凝(5℃乙二醇+-20℃乙二醇)+酸喷淋+水喷淋”,含卤废气预处理采用“冷凝(5℃乙二醇+-20℃乙二醇)+酸喷淋+碱喷淋+两级树脂吸附”,上述废气经车间预处理后,纳入末端废气治理系统。含氢废气采用“冷凝(5℃乙二醇+-20℃乙二醇)+水封鼓泡”处理后在车间排气筒排放。 2、末端废气治理系统:集中废气处理系统RTO一座,主要采用“碱喷淋+RTO焚烧炉装置+急冷洗涤+碱喷淋”处理后通过 各股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高盐、高浓度废水经酸碱中和、脱溶、脱盐等预处理后的废水和其他废水一并进入拟扩建后涉及处理能力为1200m3/d的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送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331日至20254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