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如下:
2025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处室(单位) | 实施计划时间 | 有关依据 | 必要性和可行性 |
1 | 出台《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代拟稿) | 《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代拟稿)主要包含: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划分执行噪声限值标准(区划适用范围、其他说明)、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 大气处 | 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初稿; 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局集体讨论;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浙环发〔2023〕35号)、《关于印发〈绍兴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美丽绍兴办〔2024〕1号) |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浙环发〔2023〕35号)、《关于印发〈绍兴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美丽绍兴办〔2024〕1号)等法律、文件要求,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绍兴市最新的《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时间为2020年1月7日,按照要求,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调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