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柯桥新都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6096万米印染面料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 |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二村征海路1412号 | 绍兴柯桥新都印染有限公司 | 项目淘汰平网印花机、圆网印花机等生产设备,购置小型数码印花机,高速数码印花机等生产设备,项目技改后全厂产能保持16096万米不变。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含铬废水单独预处理。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公告2015年第41号)中标准要求后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印染生产。 废气:定型、拉幅烘干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焙烘、烧毛废气采用“水喷淋+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 筒排放;称料、调浆间、印花、蒸化、数码印花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磨毛尘及拉毛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 “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或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废品布、废普通包装材料、绒毛尘、废膜、废网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88604938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