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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8锅炉技改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1×500t/h高温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作为绍兴滨海热电厂现有二期、三期的备用锅炉,并配套相应尾气治理设施。发电机组及其他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全厂热电联产规模保持不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迎阳公寓、规划居住区等距离项目中心5km的矩形范围内的敏感点。以及评价区域内的内河水质及地下水环境、土壤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全厂废气排放量,本项目废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脱硫脱硝除尘,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新增全厂废水排放量,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不良影响。拟建项目将实施严格防渗,从源头上消除地下水污染途径,本项目建设对厂址周围地下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
4、固废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新增全厂固废产生量,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的基础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全厂废水量,项目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站处理后厂内回用,无法回用的经厂内预处理后可直接纳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2、废气:本项目采用“SCR脱硝+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湿式电除尘器+烟气再热器”的烟气净化工艺,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飞灰输送为密闭,设有通风除尘设施;煤输送系统为密闭系统等,确保厂界粉尘达标。
3、固废:飞灰、炉渣、石膏等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可妥善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8锅炉技改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园区规划及热力规划等,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该项目工艺设备先进、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可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基本不新增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等级。因此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居住区、学校、单位等公民、法人及组织代表等。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为:2020年05月18日~2020年06月1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敏感点张贴公示等形式。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均可在工作日8:30~17:00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可公开的相关内容(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除外)。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滨海工业区九七丘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75-81195566-262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71-87992686
3、环评审批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8604938
公告发布单位: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