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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2970号,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印染企业。公司主营产品为超柔经编染色布、仿丝棉和全棉真蜡印花布,产品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厂区占地面积112056平方米,建筑面积14094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22300万元,现有职工1000人。
经查阅资料,现有企业于2017年1月申报了“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针织布、16000万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绍柯审批环审[2017]22号对该项目环评进行批复,并于2017年7月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根据市场需要,现企业拟调整产品方案,同时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及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及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产品单耗水平。为了更好的发展,企业拟淘汰现有的老旧高耗能设备,购置行业内低能耗先进设备,在总产能不变前提下,淘汰企业原有的印蜡机5台、印度兰染色机4台、靛蓝染色机1台、化蜡机1台、甩蜡机1台、彩蜡机1台、碱洗蜡纹机1台、烫蜡机3台及碱洗退蜡机4台等设备,新增样缸5台,总容量为670kg,高温气流染色机9台,总容量为14350kg,砂洗机14台,圆网印花机6台、水洗机1台、拉幅烘干机2台、环形烘干机2台、400万大卡/小时燃气导热油锅炉1台等设备,建成后全厂合计设备421台(套),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18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20-330603-17-03-169035)。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所在地现场调查,项目周围2.5公里范围内无村庄分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项目地附近的河流水质满足Ⅳ类水标准,曹娥江水质满足Ⅲ类水标准。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项目距离 | |
X | Y | ||||||
地表水 | |||||||
环塘河 | 274864.87 | 3341403.41 | 内河 | 鱼类等 | Ⅳ类 | W | 63m |
曹娥江 | 276407.72 | 3340485.95 | 大河 | 鱼类等 | Ⅲ类 | E | 119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雨污分流,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与部分污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部分污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水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因此,企业排放的废水对厂区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从项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本项目潜水含水层岩土渗透性较差,地下水渗流速度极小,污染物不易扩散。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扩散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范围,随着时间扩大,但浓度减小。虽然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范围较小,仅局限在附近局部区域,但污染影响毕竟是存在的,且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清洁条件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业主首先确保项目内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其次加强对地下水监测井的观测,第三,如在发生意外泄露的情形下,要在泄露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⑵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定型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油烟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定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天然气废气中的SO2、NOx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天然气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NH3、H2S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面源排放的颗粒物、VOCs、NH3、H2S废气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面源排放的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NH3、H2S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实施后,VOCs废气排放量仍在审批总量范围内,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标。
⑶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生产时,四周厂界外排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分别满足3类、4类功能要求。因此预计项目外排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中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品布、废网、废膜、纤绒毛尘收尘及普通废包装材料等,厂方应及时联系物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定型废油、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乙酸丁酯和含铬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明的危险废物,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定型废油、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乙酸丁酯和含铬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项目 | 类型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 效果 | |
现有防治措施现状 | 水污 染物 | 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雨水架空排放,地面雨水接入调节池。 | 达标排放 |
综合废水 | 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设有容积500m3、300m3冷却水收集池各1只。 本项目已有1套11000t/d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3600t/d)。已有总容积850m3事故应急池。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废水排入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印染生产。 | |||
废水 排放口 | 污水排放口安装刷卡排污电子控制系统、pH、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设置采样口和设立标志牌;不设雨水排放口。 | |||
大气 污染物 | 定型废气 | 企业现有26台定型机已安装“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7套,其中2套“一拖二”、1套“一拖三”、 2套“一拖四”、1套“一拖五”、1套“一拖六”,通过离地面20m排气筒在屋顶排放,集气率达97%,油烟去除率达80%、颗粒物去除率达85%以上。 | 达标排放 | |
烘干废气 | 现有3台烘干机废气就近接入定型废气处理装置。 | |||
污水臭气 | 污水池处理产生臭气收集后并配套“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装置1套,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其他废气 | 烧毛废气经1套“水喷淋+静电”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在屋顶排放。 染色称料间安装“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1套,通过离地面50m排气筒在屋顶排放。 磨毛、剪毛过程中产生的纤维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 |||
油烟废气 |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套。 | |||
废气 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采样口,安装符合“HJ/T1-92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要求的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设立标志牌。 | |||
噪声 |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企业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 ②对空压机房、泵房和罗茨风机房采取全封闭形式,罗茨风机进出风口装消声器。 ③企业生产车间门窗均采用隔声门窗,厂界设置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环境的影响。 ④加强噪声设备维护管理,避免了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 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标排放 | ||
固体 废弃物 | 废品布、废包装材料(包括废原料桶)、废网、废膜和纤维毛尘收尘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 | 妥善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乙酸丁酯和含铬污泥分类收集后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定型废油收集后委托宁波蓝盾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 | ||||
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 | ||||
已建有1间70m2一般固废室内堆场、1间30m2危险废物室内堆场和1座120m2规范化污泥堆场。 | ||||
项目污染防治新增措施 | 水 污染物 | 生产废水 | 新建一套丝光废水淡碱回收装置;完善污水分类收集系统,进一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 达标排放 |
大气 污染物 | 废气 | 完善废气收集系统,进一步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负压收集,定型机进、出布口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定型废气。 新增2台拉幅烘干机废气就近接入定型废气处理装置。新增废气排气口应设置永久性采样口,安装符合“HJ/T1-92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要求的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设立标志牌。 | 达标排放 | |
噪声 | ①新购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或设立隔声罩。 ②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以起到降噪的作用。 | 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标排放 | ||
固废 | 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固废的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定期处理,对固废堆放场所设置明显标识。 | 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其它 | 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8亿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2970号,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绍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项目保留先进的印染和后整理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并且本项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清污分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该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中东 联系电话:15215968818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雅丽 联系电话:0575-8411491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8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8日
(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8604938
(十一)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