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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诺必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诺必达生物合成(原料)研发及产业化绿色制造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2-24 09:07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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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诺必达生物合成(原料)研发及产业化绿色制造项目一期

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小线北(经二路东)工业41号地块

浙江诺必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项目一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新建办公楼、标准化生产车间(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原料和产品仓库、罐区、配套的公辅设施、三废治理设施等建(构)筑物,购置反应釜、下卸料离心机、干燥机、粉碎机、混合机、自动包装机等设备,建设年产4万吨营养强化剂及1万吨高纯高值天然脂质产物一体化生产线。项目第二阶段新建车间一,车间一为后期发展预留,本次环评建设内容涉及车间一的厂房建设,但不含厂房内的建设内容。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车间二和车间三中藻油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冷凝(7℃)预处理+碱喷淋+水喷淋+RTO焚烧+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车间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精油微粒、微囊化复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除尘预处理后接入RTO焚烧系统;车间四中富马酸、富马酸细粉、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碱喷淋+氧化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各股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拟设置处理能力为250t/d的污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后,难生化降解废水芬顿氧化预处理,与易生化降解废水“调节+加药气浮”处理后一并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绍兴市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224日至20253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