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的企业公示如下:
序号 | 产生单位名称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数量 | 转移期限 |
01 | 新余市弘毅实业有限公司 | 废酸 | HW17 336-064-17 | 400吨 | 从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02 | 新余市伟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废酸(废盐酸) | HW34 900-300-34 | 200吨 | 从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03 | 江西卓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酸(废盐酸) | HW34 900-300-34 | 800吨 | 2025年12月31日 |
04 | 江西增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盐酸 | HW34 900-300-34 | 900吨 | 从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05 | 新余益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废盐酸 | HW17 336-064-17 | 300吨 | 2025年12月31日 |
06 | 江西华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盐酸)酸洗废液(废酸) | HW17 336-064-17 | 800吨 | 从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07 | 上海百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废盐酸 | HW34 900-300-34 | 700吨 | 从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核准经营能力1132700吨/年。根据该公司提交的转移计划:截至2025年1月7日,2025年度已核准转移0吨,实际接收省内外转移0吨,剩余可转入阳极泥1132700吨。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