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结构优化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购置设备,并利用现有公用工程等辅助生产设备设施,将现有的年产15吨福多司坦生产线扩产至20吨,年产2吨阿折地平生产线扩产至5吨,年产3吨米格列奈钙生产线减产至1吨,年产3110吨环丙羧酸生产线扩产至5000吨,最终形成年产20吨福多司坦、5吨阿折地平、1吨米格列奈钙、5000吨环丙羧酸、100吨M001、100吨L-脯氨酰胺、5吨富马酸伏诺拉生、0.5吨盐酸胍法辛、0.5吨马昔腾坦、0.5吨布南色林的生产规模。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本项目133车间不含氢废气经“冷凝+酸喷淋+碱喷淋+碱喷淋”预处理,132车间有机废气(不含尘废气)经“冷凝+水喷淋+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408车间废气经“冷凝+两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预处理,308车间不含氢废气经“冷凝+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树脂吸附”预处理,上述废气经预处理后进入现有RTO处理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133车间含氢废气经低温冷凝+水喷淋处理后单独高空排放;132车间含尘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308车间含氢废气经“低温冷凝+水喷淋”处理后单独高空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项目废水分类收集,高浓废水收集后进行依托现有1套芬顿氧化装置,然后送往企业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企业现有两座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300t/d(8#厂区高盐废水处理)、2400t/d(6#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站,本项目依托上述两座污水站,所有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送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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