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31吨化学原料药及329吨中间体高端定制生产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 项目新征用地,新建药品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等建筑,利用部分现有厂区设备,购置高档反应釜、离心机、干燥机等设备,形成年产460吨高品质专利化学原料药及高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131吨、医药中间体329吨)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本项目车间含尘废气经采用“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车间打料废气采用“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纳入RTO末端处理系统(酸喷淋+碱喷淋+RTO焚烧炉装置+两级碱喷淋);车间含氢废气采用“冷凝+两级水封鼓泡”处理;车间含卤/含硅有机废气采用“二级冷凝+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大孔树脂吸附”预处理后,纳入RTO末端处理系统(酸喷淋+碱喷淋+RTO焚烧炉装置+两级碱喷淋);车间不含卤有机废气经“二级冷凝+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纳入RTO末端处理系统(酸喷淋+碱喷淋+RTO焚烧炉装置+两级碱喷淋);罐区废气、污水站高浓废气经收集后纳入RTO末端处理系统(酸喷淋+碱喷淋+RTO焚烧炉装置+两级碱喷淋);污水站低浓废气采用“一级次氯酸钠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研发废气采用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项目高浓度工艺废水经蒸发脱溶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综合污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纳管,送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