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苏泊尔制药高端原料药绿色合成产业化建设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浙江苏泊尔制药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车间、仓库、控制楼、消防泵房等建(构)筑物,购置反应釜等设备,形成年产612吨原料药(包括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硫酸羟氯喹、普瑞巴林等18种)、20吨中间体(包括依鲁替尼中间体和拉莫三嗪中间体2种)的生产能力,并利用产出的中间品回收生产硫酸铵、聚合氯化铝、溴化钠、乙腈和乙醇副产品。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项目对于不含氢的工艺废气采用冷凝冷冻、酸吸收、碱液吸收、树脂吸附等预处理后进入RTO焚烧处理后排放;含氢的工艺废气采用冷凝冷冻、水吸收处理后排放;污水站调节池等高浓度废气及有机溶剂贮罐废气一并接入RTO系统,污水站好氧池等低浓度废气、无机物贮罐废气与危废仓库废气一起采用氧化喷淋+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废水焚烧炉焚烧废气采用余热利用+SNCR脱硝+急冷塔+干式吸收+布袋除尘+低温换热+再加热+SCR脱硝+二级碱喷淋后排放;实验室废气采用氧化喷淋+碱液喷淋后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项目废水分别采取焚烧、氧化破氰、中和+精馏除低沸、中和+蒸发浓缩及芬顿氧化预处理,再进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上虞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