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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等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日期: 2024- 03- 26 09: 23
  • 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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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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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175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2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并配套25万吨/年双氧水(折100%)装置、氢能源综合利用装置,以及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项目丙烷脱氢装置催化剂再生尾气经二级亚硫酸钠+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丙烷脱氢装置脱硫脱醇尾气去加热炉燃烧处理;聚丙烯装置含尘尾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聚丙烯装置含尘含VOCs尾气经布袋除尘预处理去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聚丙烯装置汽蒸尾气压缩机排气及冷凝器排气、环氧丙烷装置丙烷气、丙烷丙烯球罐卸料后鹤管吹扫尾气经气柜回收系统(压缩冷凝+膜回收)预处理后与聚丙烯装置SR-804风扇排气、粉料风送排气、环氧丙烷装置含有机物废气、配套中间罐组氮封排气、双氧水装置含氢含有机物废气、罐区和装卸栈台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装卸尾气及鹤管吹扫尾气、废水收集系统含有机物废气、废水厌氧含甲烷废气、废水处理系统含有机物废气、各类废液储罐尾气一起经气液焚烧设施+SNCR+SCR+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双氧水装置含氧含有机物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可再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含盐废液焚烧设施焚烧烟气经空冷除尘+干法脱酸+布袋除尘+SCR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湿式氧化器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分析化验室通风柜尾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项目循环水场排污水、脱盐水及凝液水站反冲洗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经1套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处理能力为9600t/d,处理工艺为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后部分回用至循环水场,部分去监控水池1;凝结水站含油废水、地面冲洗及机泵废水、双氧水装置区初期雨水等经1#气浮处理单元处理,处理能力为200t/d,处理工艺为溶气气浮,处理后去监控水池1;环氧丙烷装置工艺废水、双氧水装置工艺废水经1套高浓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处理能力为2280t/d,处理工艺为隔油+气浮+催化氧化+水解酸化+EIC+HEBR生化+CARB+臭氧催化氧化,处理后去监控水池1;丙烷脱氢和聚丙烯装置工艺废水、除双氧水装置区外初期雨水、球罐切水、过滤器清洗废水等经2#气浮处理单元,处理能力为800t/d,处理工艺为溶气气浮,处理后去监控水池2。监控水池1和监控水池2尾水在外排水池汇合后,在监控池1、监控池2和外排水池分别设置在线监控系统,最终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上虞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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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3000t/a焦磷酸哌嗪、4000t/a聚氨酯发泡催化剂、5000t/aN-β-羟乙基乙二胺、500t/a无水哌嗪项目及全厂资源循环利用技改提升项目(一期)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改造利用现有车间,购置设备,形成年产3000吨焦磷酸哌嗪、4000吨聚氨酯发泡催化剂(2000PC-81000PC-411000N-羟乙基-N,N,N-三甲基乙二胺)、5000N-β-羟乙基乙二胺、600 吨二羟乙基乙二胺以及资源循环利用(250 吨二羟乙基乙二胺)的生产能力。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项目焦磷酸哌嗪产生有机废气经两级水吸收预处理,粉尘废气经布袋+水膜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废气进入现有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生物滴滤处理后高空排放;N,N-二甲基环己胺、三(二甲氨基丙基)六氢三嗪、N-羟乙基-N,N,N-三甲基乙二胺工艺废气经冷凝+两级水吸收预处理后进入RTO尾气处理系统后高空排放;N-β-羟乙基乙二胺、二羟乙基乙二胺含环氧乙烷废气经乙二胺喷淋+水吸收预处理后进入现有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生物滴滤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他废气经冷凝+两级水吸收预处理后进入RTO处理系统;含氢尾气采用酸喷淋+水喷淋后高空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项目高浓废水经蒸馏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送企业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上虞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326日至20244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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