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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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的企业公示如下:
浙江科超环保有限公司一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表面处理废物HW17 336-064-17、废酸HW34 900-300-34、900-302-34,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等,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能力132700吨/年。截止2024年3月1日,已审批核准16320吨(省外3670吨,省内12650吨),剩余处置能力116380吨。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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