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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部门联席会议顺利召开

  • 发布日期:2024-02-04 11:35
  •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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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绍政办发〔2023〕26号),强化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月1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召开新污染物治理部门联席会议。市各有关部门、属地生态环境分局、省环科院、清华苏州院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土固处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

会上,省环科院专家对国家、省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工作要求及安排进行了详细介绍。

清华苏州院专家重点介绍了绍兴市重点管控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s)治理区域示范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旨在针对PFASs这一新型污染物进行深入研究和有效治理。

市级相关部门及属地分局就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大家表示,将积极配合和支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也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共同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省生态环境厅土固处刘滨充分肯定了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现有成果,认为绍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特色鲜明、亮点很多,并对我市后续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站位,加强认识。要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二是争先创优,打造特色。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和新污染物治理数字化应用建设三方面大胆探索,做出成效,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借鉴复制的绍兴样板;三是合力推进,分头落实。强化调度、督导和考核要求,统筹推进新污染物全过程管理和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

最后,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刘玉磊总结强调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性。要站在国际视野看待这项工作,科学指导企业开展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进一步强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理念,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二是要加快形成精准治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持续梳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清单,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合力探索我市新污染物治理新思路,新路径,新方法,统筹推进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三是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快试点进程。推进部、省、市三级试点建设,制定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以重点园区(企业)为抓手探索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及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