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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 日期: 2024- 02- 29 16: 56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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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对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明确:

党组书记、局长方林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剑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科技、机关党群、机关纪检、行政许可、辐射环境监管和核应急排污权交易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与其合署);联系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中心;联系协调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市生态文明促进会。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靖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分管大气环境处;联系市生态环境宣教与机排中心;联系协调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担任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钱进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生态环境规划、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总量减排、气候变化应对、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环境监测等工作。分管生态保护和信息化处;联系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系协调市美丽绍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担任市生态环境局首席数据官。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捷成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法律政策调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联系生态环境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管理处牌子)、水生态环境处联系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联系协调市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玉磊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土壤和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分管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联系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傅张江: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应急、环境监控、信访投诉调处、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工作;联系协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二级调研员黄浚达杜立新胡剑同志做好机关党建、机关纪检、工青妇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分管机关党委。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新:受党组书记、局长委托,负责文秘行政、机关后勤、政务信息、信息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内部安全等工作,主持办公室工作。协助胡剑同志做好人事、财务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联系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

 

                         中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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