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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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局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明确: 党组书记、局长方林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剑: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科技、机关党群、机关纪检、行政许可、辐射环境监管和核应急、排污权交易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与其合署);联系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中心;联系协调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市生态文明促进会。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靖: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分管大气环境处;联系市生态环境宣教与机排中心;联系协调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担任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钱进: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生态环境规划、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总量减排、气候变化应对、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环境监测等工作。分管生态保护和信息化处;联系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系协调市美丽绍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担任市生态环境局首席数据官。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捷成: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法律政策调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联系生态环境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管理处牌子)、水生态环境处;联系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联系协调市“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玉磊: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土壤和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分管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联系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联系协调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傅张江: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应急、环境监控、信访投诉调处、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工作;联系协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二级调研员黄浚达、杜立新:协助胡剑同志做好机关党建、机关纪检、工青妇等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分管机关党委。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新:受党组书记、局长委托,负责文秘行政、机关后勤、政务信息、信息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内部安全等工作,主持办公室工作。协助胡剑同志做好人事、财务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联系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
中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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