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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越城镜湖4号110kV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10-14 09:17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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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越城镜湖4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

镜湖4号110kV变电站位于越城区镜湖新区立岱村;输电线路途径越城区、柯桥区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1)镜湖4号110kV变电站工程

新建镜湖4号110kV变电站,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本期新建主变2台(2×50MVA),110kV进线2回,10kV出线24回。

2)蔡阳~镜湖4号110kV线路工程

新建110kV单回电缆路径长4.9km。

3)荷湖~镜湖4号110kV线路工程

新建110kV输电线路路径总长6.3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3.4km(一回为荷湖~镜湖4号110kV线路,另一回为本期蔡阳~荷湖110kV线路),单回电缆路径长2.9km。

4)蔡阳~荷湖110kV线路工程

新建110kV单回电缆路径长6.8km。

5)蔡阳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蔡阳220kV变电站扩建110kV电缆出线间隔2个。

6)荷湖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荷湖220kV变电站扩建110kV电缆出线间隔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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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电磁环境: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声环境: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午间及夜间休息时间作业,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时合理堆放土石方并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苫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单位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喷淋清洗。

水环境:镜湖4号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污水前期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待后期善酿路或于越中路新建污水重力管通水之后接入市政污水系统,不外排。

固废:镜湖4号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1014日至202410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