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大厅 > 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塞特印染有限公司年产机织布10050万米、针织布15000吨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等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10-12 11:48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 浏览次数:
  • 分享: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绍兴塞特印染有限公司年产机织布10050万米、针织布15000吨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展滨路88号

绍兴塞特印染有限公司

项目在受让浙江创宇印染有限公司排污指标50吨/日,能耗指标12000吨标煤,产能300万米的基础上,淘汰部分设备,新增部分设备,实施后,形成年产机织布10050万米、针织布15000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含铬废水、碱减量废水单独预处理本项目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设计要求,进入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直接排放限值及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印染生产。

废气:定型、拉幅烘干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称料、调浆、印花、蒸化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 “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或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白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品布、废普通包装材料、绒毛尘、废膜、废网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2

浙江天雅染整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米高档梭织面料、2000吨袜子染色及后整理加工扩建项

诸暨市陶朱街道鸿远路以西、建业路以北

浙江天雅染整有限公司

项目购置定型机、各类染色机、圆网印花机、蒸化机、预缩机、罐蒸机、烘干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可形成2800万米高档梭织面料、袜子2000吨染色及后整理加工能力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项目初期雨水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和公告2015年第41号中标准要求后进入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浦阳江。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印染生产。

废气:定型、松式烘干、印花、蒸化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称料、调浆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布袋+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 “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诸暨天基环兴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废品布、次品、纤维尘收尘、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网、废膜、废石英砂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012日至202310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88604938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