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金牡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2500吨针织布、6800万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 |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二路 | 绍兴金牡印染有限公司 | 项目淘汰企业原有的高温高压溢流染色机,常温常压溢流染色机,特宽幅定型机、窄幅定型机等,新购置行业先进、性价比更高的特宽幅定型机、窄幅定型机、拉幅烘干机,高温高压溢流染色机,常温常压溢流染色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12500吨针织布、6800万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含铬废水、碱减量废水单独预处理,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钱塘江。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印染生产。 废气:定型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调浆、称料间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印花、蒸化机废气经“水喷淋+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起毛机、剪毛机产生的纤维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白泥委托绍兴华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边角布料、废膜、废网、纤维尘、普通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2 | 绍兴柯桥展望印染有限公司年产高档印染面料9000万米升级技改项目 |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与北十一路交叉口 | 绍兴柯桥展望印染有限公司 | 项目淘汰遮光布,新增窗帘染色布、N/R染色布产品,同时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及节能改造,淘汰企业原有的特宽幅定型机、定型机、圆网印花机等,新购置行业先进、性价比更高的定型机,拉幅烘干机,圆网印花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高档印染面料90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含铬废水单独预处理,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指标要求,接入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预处理,废水经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钱塘江。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印染生产。 废气:定型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调浆、称料间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印花、蒸化机废气经“水喷淋+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水喷淋+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集中处置。边角布料、废膜、废网、普通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3 | 浙江华港染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针织印染面料16860吨、机织印染面料136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二村 | 浙江华港染织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淘汰原审批的高温高压溢流染色机、退浆机、绳状水洗机、平网印花机等设备,新购低浴比染色机、全自动冲淋式绳状水洗机、拉幅烘干机、圆网印花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针织印染面料16860吨、机织印染面料136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污水由厂内预处理系统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及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后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水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执行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要求后排入钱塘江。部分废水再经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处理达回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印染生产。 废气:定型、烘干、印花、、蒸化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调浆、称料间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集中处置。边角布料、废膜、废网、纤维尘、普通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88604938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