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艺彩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印染面料升级技改项目 |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5988号 | 浙江艺彩印染有限公司 | 项目减少机织人棉染色布和机织强捻涤纶印花布产量,新增针织N/R布染色加工产品;淘汰部分经审批的浴比相对较高的高温蒸缸、砂洗机和耗水量较大的水洗机、连续式碱减量机等设备,新增小浴比气流染色机、拉幅烘干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1亿米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对制网含铬废水进行单独处理达标排入调节池、碱减量废水经单独酸析预处理,浓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江滨水处理进水设计要求后进入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出水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废气:定型、烘干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除雾+静电+脱白”和“水喷淋+间接冷却+除雾+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称料间、调浆间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印花机、水洗机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和“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烧毛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白泥收集后委托绍兴华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边角布料、破网、纤维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2 | 浙江稽山印染有限公司年产20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 |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5728号 | 浙江稽山印染有限公司 | 项目减少全棉梭织布印花、T/C梭织弹力布染色,增加涤纶梭织染色布、人棉梭织印花布、仿麂皮绒梭织染色布、涤纶针织印花布、T/C、T/R针织染色布、仿麂皮绒针织染色布、N/R针织染色布,淘汰样缸、冷堆染色机、平网印花机、退煮漂联合机、氧漂机、丝光机等设备共计12台(套),新购置染色机、拉幅烘干机等设备共计27台(套)。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20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含铬废水经单独预处理、碱减量废水经酸析装置处理达标后与企业其他污水经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接入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管网,经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预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废气:定型、烘干、部分印花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称料间、印花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毛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磨毛、拉毛、刷毛过程中产生的绒毛尘收集后由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低温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粗对苯二甲酸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布料、纤维尘、废膜、普通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88604938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