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宜滨印染有限公司集聚升级迁建项目 |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虹路 | 浙江宜滨印染有限公司 | 由原越城区的浙江龙翔针织科技有限公司(含已购买的绍兴市镜湖印染有限公司)、绍兴海神印染制衣有限公司、浙江金莱利印染有限公司、浙江启迪印染有限公司、绍兴市欣浩印染有限公司以及浙江立盛织染有限公司6家企业整合集聚后新设立浙江宜滨印染有限公司,项目新征用地79427平方米,新建厂房266313平方米。项目产能按照绍柯政办发【2019】1号文件“产能设备按原企业审批情况平移”的要求实施。形成年加工机织印染布49030万米、针织印染布61000吨生产能力。 | 已按规范开展公众参与,详见环评报告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采取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全部回用。对制网含铬废水、退浆废水和碱减量废水进行单独处理。项目污水在满足《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环水体〔2020〕71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入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江滨水处理1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进行集中处理。 废气:定型废气应采用“过滤+水喷淋+间接冷却+除雾+静电”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烘干废气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除雾+静电”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染料称料和印花调浆废气应采用“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印花、蒸化废气、乙酸丁酯废气、复合废气应采用“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烧毛废气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新建污水站易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和污泥堆场进行密闭设置,臭气收集应采用“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纤维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收尘装置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88604938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