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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绍兴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