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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专题 > 污染源环境监管 > 行政处罚 > 2015年1月至5月30日行政处罚决定

绍兴市天利针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000002712,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开发区越王路启圣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赵慧)

  • 发布日期:2015-04-21 00:00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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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市环罚字[2015]26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名): 绍兴市天利针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赵慧
主要违法事实或案由概述:

  2015年3月18日,绍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绍兴市天利针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三台定型机中的1号机和2号机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与之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的高压静电装置未正常运行。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肆万伍仟元人民币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进行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5-04-21
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