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依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近年来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8日。

联系人:李文雅,联系电话:0575-89180236。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

附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关于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68月7日

发布时间:2026-08-07
截止时间:2026-08-18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已经于2026年8月18日完成公众意见收集,未收到有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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