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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二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18 17:16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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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二期)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车间,购置设备,形成年产液晶材料300tOLED材料40t的生产能力。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各车间投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碱洗+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高空排放;溴甲烷工艺废气经碱洗+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含二氯甲烷工艺废气经二级冷凝+碱喷淋+大孔树脂吸附+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工艺合成废气、离心过滤废气、溶解结晶废气、萃取水洗废气、压滤洗涤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物化处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水脱盐除溶及精馏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碱洗+除雾+RTO+喷淋冷却”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减蒸冷凝、蒸馏冷凝、浓缩烘干冷凝等高浓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理后尾气经余热锅炉配SNCR+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两级预冷洗涤 ”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生化处理废气碱洗+生物除臭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暂存废气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项目高盐废水合并后采用三效蒸发脱盐过滤预处理;高浓废水和DMF废水采用混凝+气浮、铁碳电催化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酸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管网,送上虞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18日至20244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