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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16 15:35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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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

绍兴市嵊州市、新昌县

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绍兴段全长约73.3km,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八车道,全线桥梁总长10.892km,隧道总长4.270km,桥隧占比20.66%。项目改造枢纽2处、一般互通5处(含收费站改造)、服务区1处,增设金庭互通1处(已另行立项)、长乐服务区1处,扩建养护工区1处,新增隧道管理站1处、施救中心1处、交警管理用房1处。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现场设置围挡,工地道路、出口道路、加工区、物料堆放区等场地硬化处理,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设备,实施洒水抑尘,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堆放应密闭存放或覆盖。

二、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服务区、管理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尽量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噪声:道路抗滑、水稳性能均较好的SMA改性沥青路面;主线高架桥采用环保伸缩缝工艺,用于桥梁梁缝处与梁端混凝土粘连;采用低噪声施工设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环保施工、文明施工,并因地制宜地制定有效的临时降噪措施,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对规划噪声敏感点,道路侧安装声屏障,或实施声屏障后仍有超标的敏感点,对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

    四、固废:施工期工程弃方与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消纳点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生产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生态: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绿化地进行平整和恢复绿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16日至20244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