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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17F/2022-0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6-20
主题分类: 其他

《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1-2030年)》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06-20 12:19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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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一是贯彻总体部署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赋予浙江“生态文明要先行示范”的新要求。省委省政府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重要特征,要求绍兴率先走出人文为魂、生态塑韵的城市发展之路。

二是实现自身目标要求。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全市中心工作的突出位置,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两会”明确提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要求,《规划》是我市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是对标创建申报要求。2016年我市颁布实施了《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16-2025年)》,随着国家创建指标体系更新,以及原有规划重点实施阶段(2016-2020年)任务圆满完成,原有规划已难以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且规划的制定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的首要指标、必要条件。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

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全市域。

(二)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为2021-2025 年,是本规划内容重点实施阶段;中远期展望到2030年。

(三)规划原则。1.双碳引领,系统变革:以“双碳”目标为引领,系统推动发展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机制的变革重塑;2.生态塑韵,品质提升: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社会经济发展,率先走出人文为魂、生态塑韵的城市发展之路;3.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固根基、补短板、扬优势,科学谋划针对性举措;4.制度创新,数智赋能:突出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动力;5.全民行动,共建共享:突出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四)重点内容。1.总体目标:把握减污降碳总体要求,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做大绍兴绿色发展优势、“人文+生态”资源优势,到2025年,全市域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创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然生态系统持续优化,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率先走出人文为魂、生态塑韵的城市发展之路。到2030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美丽经济体系更具活力。2.主要指标: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结合绍兴实际,构建绍兴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重点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大领域共43项指标。3.重点任务:从“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现代治理体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攻坚成效;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坚持低碳集约发展,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强化城乡统筹治理,打造美丽宜居样板;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先进生态文化”六个方面论述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和措施。4.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统筹、科技创新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四、实施时间

从2022年5月25日印发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方林苗、朱霄波

联系方式:0575-8513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