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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事项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5-12 11:46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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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世纪东街17号

环评依据:

绍市环越审[2022]6号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情况:

新增1台Ⅱ类射线装置

证号:

浙环辐证[D2551]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