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明峰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转让审批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2-10 15:05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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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单位名称: | 绍兴明峰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 |
转入单位证号: | 浙环辐证[D2246] |
转出单位名称: | 浙江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转出单位证号: | 浙环辐证[00422] |
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 | F-18(总活度为9.2E+11Bq) |
转让许可有效期: | 2022年12月31日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药品转让审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