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浦水库上游乡镇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项目于7月13日-19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人未满3人。现第二次邀请有意向的应征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汤浦水库上游乡镇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费为5万元,超过预算费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简介
根据《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绍市财建〔2019〕4号)要求,对上游柯桥区平水镇、稽东镇、王坛镇,嵊州市谷来镇开展2020年度汤浦水库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评估,促进上游乡镇从整体上提升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升生态补偿效益。提交汤浦水库上游乡镇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总报告及平水镇、稽东镇、王坛镇、谷来镇四项分报告。
四、工期要求
汤浦水库上游乡镇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项目计划工期为2个月。
五、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的应征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投标要求
请各投标方在2021年7月26日(周一)下班前将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报告编制团队相关信息,历年成功案例、报告编制拟收取费用等评标标准所需资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采取密封形式向联系人提交。各投标方提交的竞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竞价无效。
地址: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209室;
联系人:裘亮,电话:0575-85111701。
七、其他事项
1.如需对本次邀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7月26日(周一)之前提出,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中标结果将于7月30日下班前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
附件:评分标准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评分标准
共100分,其中技术分80分,商务分2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本次评标评委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项目 | 分值 | 优 | 良 | 中 | 备 注 |
资信 (20分) | 20分 | 0-20 | 投标人2019年1月1 日至今承接过类似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承接一份市级及以上合同的得4分,最高得2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原件备查) | ||
绩效评估思路 (25分) | 25分 | 0-25 | 内容是否与项目需求吻合,是否满足招标要求,是否结构完整、表述准确、内容齐全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 ||
本地化服务情况 (5分) | 5分 | 0-5 | 公司或分公司设在绍兴市可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5分;绍兴市外、浙江省内的得2分;浙江省外得0分。(须提供详细的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保证质量的技术人员力量及售后服务 (25分) | 15分 | 0-15 | 针对本项目,配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职业资格的人数,1人5分,最高15分;(需提供证书,注册人员需提供行业协会年检通过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 ||
10分 | 0-10 |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情况,以及可行性、完整性、落实保障措施、保密措施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 |||
标书质量(5分) | 5分 | 0-5 | 编排是否合理,有无编订页码,内容是否详实等由评委自行判定,酌情打分。 |
1.技术分80分
注:1、评分标准里所提到的要求提供原件的请投标人将原件单独装在档案袋中,统一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未能提供原件的则不得分。
2、所有的证书及检测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2.商务分20分
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