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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平铜(集团)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6-23 09:17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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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对以下排污权核定情况进行公示,公众若对本排污权核定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七天内(即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联系。

        联系人:华思佳;联系方式:89180233

 

申请单位

绍兴平铜(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

申购事由

“十四五”期间初始排污权核定

申购

排放指标

化学需氧量

(吨/年)

氨氮

(吨/年)

二氧化硫

(吨/年)

氮氧化物

(吨/年)

32.12

1.61 

0

2.5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