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大厅 > 辐射项目公示

关于绍兴越城可明口腔门诊部辐射安全许可(延续)事项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17 10:52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浏览次数:
  • 分享:

单位名称:

绍兴越城可明口腔门诊部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城南大道953、955、957号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主要情况: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至2026年11月16日

证号:

浙环辐证[D2266]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