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新街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主要情况:
单位名称由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卫生院变更为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由陶鹏程变更为金玉琴。
证号:
浙环辐证[D2264]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