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为330601200302817946104建设地点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东路3号的浙江奥龙电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于2020年3月4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年度计划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