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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我市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含汞废物(900-022-29)20吨至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含汞废物处置厂进行安全利用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9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转移申请情况于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请所在区、县(市)环境保护分局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张越颖
电话:0575-85139536 传真:0575-85135430
附:《关于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