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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期全国生态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班在绍兴开班

  • 发布日期:2019-04-09 14:50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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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法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4月9日上午,第三十九期全国生态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班在我市正式开班。全国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行政复议处处长王炜主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方林苗出席并致辞。

    方林苗代表绍兴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全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近年来,绍兴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大力弘扬法治理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创新做法得到生态环境部领导高度肯定,荣获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项目、中华环境奖优秀奖。此次全国生态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班在绍兴举办,既鼓舞了绍兴继续努力探索的信心和决心,也为绍兴学习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提供了机会。

    别涛表示,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把握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能力水平。他强调,培训中要注重交流和讨论,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全方面提升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

    此次培训班为期3天,来自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等国内专家,分别就环境立法最新进展、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相关司法文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内容进行授课。